招生就业指导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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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主要职能
(1)在国家政策范围内,结合学校实际,拟订各专业招生计划,制定学校年度招生政策和招生宣传方案。
(2)制订学校招生章程。
(3)负责学校招生、就业宣传和咨询工作;拟订学校招生、就业工作的有关政策与方案。
(4)组织完成年度招生录取工作任务。
(5)对毕业生进行择业观教育,结合当前就业形势与政策,协助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教育和指导工作,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和择业取向。
(6)负责拟订就业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。负责编制、审核、报批、执行毕业生就业计划;建立人才需求网络;建立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站,采集、发布就业信息。
(7)负责组织毕业生供需洽谈会及校内招聘等相关活动。
(8)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工作。
(9)负责毕业生报到证、就业协议书的办理与发放,就业派遣、就业调研工作,组织各院系对毕业生进行跟踪服务,提出毕业生就业改革措施和工作建议。
(10)负责对外联合办学联络工作,会同学校相关部门拟订合作办学的协议、合同。
(11)完成上级部门、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。